【詐騙社署】涉訛稱車禍受傷詐騙社署及保險逾91萬元 3男女被控欺詐等共10罪明年1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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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3/11/24 14:12

最後更新: 2023/11/24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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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楊炳威(掩臉者)准保釋候訊。(梁錦麟攝)

夫婦涉聯同親友訛稱妻子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約60萬元,妻子另與親友串謀詐騙5間保險公司逾31萬元保險金。3人被控欺詐等共10項罪名,兩案今(2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2024年1月19日再訊,以待辯方向控方索取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各被告准保釋候訊,其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為報稱美容顧問的莊小方(40歲)與報稱兼職廚師楊炳威(41歲)為夫婦關係,另一名被告為陳學仁(44歲),報稱無業。

案件今提堂,各被告暫毋須答辯,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向控方索取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裁判官將案押後至2024年1月19日再訊,3被告准以1至2萬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離港及接觸控方證人,須交出旅遊證件,每周須到警署報到。

3人均涉及詐騙社署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當中莊被控2項欺詐罪,其餘兩人則向被控1項欺詐罪。控罪指,莊及楊分別於2020年7月6日至2021年9月23日期間在香港,藉作欺騙,即不誠實地向社會保障助理偽稱載於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申請表的所有資料均屬真實準確;以及莊及楊在交通意外後獲簽發兩張及一張病假證明書,日期分別為 2020年6月18日至10月15日、2020年10月15日至2021年1月7日,以及2021年4月15日至6月17日,並意圖詐騙而誘使社會福利署的社會保障助理向莊及楊分別批出逾14.8萬元款項。

控罪續指,莊及陳分別於2022年1月4日至7月4日期間在香港,藉作欺騙,即不誠實地向社會保障助理偽稱載於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申請表的所有資料均屬真實準確,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助理向莊及陳分別批出逾15萬元款項。

莊及陳另涉詐騙保險公司醫療賠償案,兩人同被控6項串謀詐騙罪,指他們於2021年12月11日至2022年9月15日在香港,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串謀詐騙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信諾環球保險有限公司、保誠保險有限公司、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及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即六度不誠實地偽稱莊於一宗2021年12月11日發生的交通意外中受傷,從而誘使上述公司批准有關索償申請和向莊小方發放共逾31.1萬元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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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